主编、副主编职责
   


主编、副主编职责


一、主编全面负责学报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。

1.定期召开编辑工作会议,包括定稿会议、业务研究会议以及上级交给的相关任务。

2.负责检查编辑工作的质量、进度,稿件处理的情况。

3.负责与分管学校领导和编辑委员会主任联系,并且及时按照上级的意图,传达、安排和实施。

4.负责与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洽谈,这包括各级编辑学会、市、省出版局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业务联系。

5.约请名人稿件,组织策划重大选题。

6.终审每期学报的清样,对学报的政治、学术、出版标准等全面负责。

7.模范执行和监督、检查编辑部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。

二、副主编协助主编,全面负责学报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。

1.收集有关材料,定期召开编辑工作会议,包括定稿会议、业务研究会议以及上级交给的相关任务。

2.协助主编检查编辑工作的质量、进度、稿件处理的情况。

3.负责与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洽谈,这包括各级编辑学会、市、省出版局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业务联系。

4.约请名人稿件,组织选题。

5.协助主编终审每期学报的稿件,把政治、学术、出版标准等关。

6.组织和实施编辑计划、方针,在主编委托的情况下,副主编实施主编的责任。

7.模范执行和监督、检查编辑部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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